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对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对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对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有效搭建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发现、培育和选树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校决定举办2016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九一制作天美星空2016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二、大赛内容及对象
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行分类、分组申报,针对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创业实践挑战赛和公益创业赛两项赛事实行统一申报。项目申报标准严格按照《“创青春”全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执行》(附件2)。
叁、参赛方式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题赛事,不得兼报。
参赛团队将2016年“创青春”全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报名表(见附件)和参赛作品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于4月22日前,发到校团委张维域邮箱。
四、大赛奖项
1.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若干名,分数前三的团队代表学校参加省赛。
2.创业实践挑战赛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叁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分数靠前的两个团队代表学校参加省赛。
3.公益创业赛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叁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分数排名第一的团队代表学校参加省赛。
联系人:张维域 联系电话:0851-85816611
邮箱:2202388705@
共青团九一制作天美星空委员会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