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对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对于报送2015年地方高校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6〕5号)文件精神,国家将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施行资助,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现就做好我校直招士官学生相关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首批资助对象
从2015年7月1日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含定向生)施行国家资助。首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对象有叁类:第一类是2015年8月1日直接招收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第二类是2012年9月入学参加定向士官培养、2014年12月入伍实习、2015年7月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高校毕业生,第叁类是2013年9月入学参加定向培养、2015年12月入伍实习已拿到正式入伍通知书的高校学生。
二、申请程序
(一)直招士官的高校学生可在入伍时登录“全国征兵网”(丑迟迟辫://飞飞飞.驳蹿产锄产.驳辞惫.肠苍),在首页点击“直招士官报名”,完成用户注册并登录报名页面(已经注册的学生直接登录),点击左侧栏“直接招收士官”或“定向培养士官”按钮进入并填报相关信息后,直接打印《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学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县级征兵办核实入伍情况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本人或委托人。
(叁)学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后报省教育厅终审。
叁、报送材料
(一)《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一份;
(二)入伍通知书(因故丢失的可向入伍地县级征兵办补办)复印件一份;
(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五)用学生本人身份证在贵阳市开户的农行卡复印件一份;
(六)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复印件一份。
四、 报送时间:2016年3月10日前。
五、报送地点:九一制作天美星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851-86276003,联系人:高媛。
鉴于今年情况特殊,对于今年因时间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资助申请手续的学生,应纳入2016年度资助范围。自2016年起,对直招士官高校学生国家资助材料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国家资助材料一同报送。
附件一、《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对于报送2015年地方高校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6〕5号)
附件二、《对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
附件叁、《直接招收士官政策解答》
九一制作天美星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