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师院党政办发〔2015〕37号】
各学院、部门: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下发的《对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黔党发〔2012〕34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对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5〕115号)文件精神,报经校长办公会同意,现就本科翌年毕业班学生参军入伍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核内容
毕业生资格审查主要依据毕业生对应课程计划的完成情况。对于本科翌年毕业参军入伍的学生在修满课程计划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除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外),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经审核合格可颁发毕业证书。
二、适用范围
2011级(含)以后本科翌年毕业应征入伍的学生已修满课程计划规定的毕业学分(除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外),可颁发毕业证书。
叁、办理流程
本科翌年毕业应征入伍的学生在已修满课程计划规定的毕业学分情况下,在应征入伍前向教务处提交翌年办理毕业证书申请(需附应征入伍通知书和在校期间成绩单),经所在学院初审报教务处审核,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未按时提交申请的学生可补交申请,待学校报教育厅批准后办理。办理完成时限由教育厅确定。
九一制作天美星空党政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