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师院人事通摆2012闭20号)
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对于做好2012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2]129号)及《对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的通知》(黔人通[2002]50号)精神,今年将对2004年、2008年取得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进行审核,请2004年、2008年获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填写《资格证书审核登记表》(附件)并于6月21日前连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原件交人事处报送省人社厅审核,未经审核的,不得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特此通知
附:《资格证书审核登记表》
九一制作天美星空人事处
201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