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产蝉辫;(贵师院党政办发〔2012〕55号)
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于2012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2]129号)、省教育厅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于2012年高校、中专、中小学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黔教人发[2012]185号)、省文化厅《对于报送2012年度文化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黔文人[2012]30号)文件精神,学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自主申报对口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高校教师系列按《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对于印发〈贵州省高等学校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6]79号)执行;实验技术系列按《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对于印发〈贵州省实验技术人员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6]77号)执行;图书、资料系列按《省人事厅、省文化厅对于印发〈贵州省图书、资料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6]81号)执行。推荐条件中的“外语条件”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推荐条件中的“计算机条件”按省人事厅《对于开展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通[2008]35号)执行。各系列评审条件可在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
二、报送材料
(一)申报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系列职称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活页均一式二份,《评审表》内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对申报破格评审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者,请在《评审表》封面左上角注明“破格”字样;
2.《贵州省申报评审高校、中专教师职务和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审查表》(附件2)一式二份;
3.高校系列《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总评积分表一份和教学通知书、课程表复印件;
4.按照申报评审条件要求能证实达到规定条件的论文、论著原件。其中申报评审副教授、教授任职资格的,应提供本人注明的一篇(项)代表论著(或科研项目)一式二份;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任命(聘任)证书复印件;
8.外语考试合格证或考试成绩通知书或相关免试证件复印件;
9.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书或相关免试证件复印件;
10.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11.继续教育登记证复印件(含公需科目《工业强省战略》测试合格成绩);
12.申报评审讲师任职资格还必须提供岗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13.申报评审教授任职资格的,需提供地、厅级及其以上科研项目、课题材料复印件;
14.科研成果获奖证书、鉴定材料、证明等复印件。
以上5—14项各种复印件均须按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二)申报图书、资料系列职称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一式三份;
2.《系列职称推荐评审表》(附件3)中级一式十五份,高级一式二十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附证书审核情况)、聘任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书原件;
5.《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复印件;
6.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7.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材料(文献信息开发、文献采编、读者服务、技术开发与服务等岗位的业务自述);
8.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或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原件。
以上材料第3—8项需按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三、时间安排
7月2日—7月5日:申报人员到人事处领取评审档案袋及表格。
9月3日—9月7日:图书、资料系列申报人员将材料报人事处审核。
9月3日—9月13日:教师、实验系列申报人员将材料报人事处审核。
四、其他事项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下载后请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填写;《贵州省申报评审高校、中专教师职务和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审查表》、《系列职称推荐评审表》下载后用A3纸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活页可到人事处领取;
(二)申报职称相关材料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交人事处审核;
(三)请申报职称人员提交材料时交两张1寸照片,以便办理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时使用;
(四)请申报职称人员按时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审核,以便按时报送评审,逾期责任自负。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附件2:《贵州省申报评审高校、中专教师职务和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审查表》
附件3:《系列职称推荐评审表》
校党政办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