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对于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安稳〔2013〕 343号)精神,确保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门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并认真组织本部门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
二、各学院、部门须在下周叁(7月3号)之前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严格排查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实验室改建、修缮期间的管理和巡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叁、暑假加班期间实验室管理按上班常规进行。
四、放假后原则上不开放实验室,若需要开放实验室则各学院、部门统计后上交实验教学管理中心,由中心统一上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实验室安全工作要点:
1.暑假期间各实验室一定要关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2.做好在用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正常维护保养管理工作,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特殊要求,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
3.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好化学药品、危险品,注意易燃、易爆、有毒等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存放,特别要加强易制毒品化学药品的保管存放工作。
4.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消防器材要放置在合适位置。
5.不得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违规使用电器设备。
请各实验室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实验室防盗、防火、防意外事故等安全措施。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将在7月4号开始对各学院各部门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特此通知
教学实验管理中心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