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按《省招生考试院对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13]8号)要求,请报考我校专升本的考生于2013年7月5日(下午:2:00—4:30;过时将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持本人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专科院校毕业证明原件)到我校教务处综合科(明理楼120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者不予录取。
特此通知
九一制作天美星空教务处、招就处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