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师院人事通〔2013〕15号】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对于做好2013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179号)及《对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的通知》(黔人通〔2002〕50号)精神,今年省人社厅将对2005年、2009年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进行审核。请2005年、2009年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填写《资格证书审核登记表》(附件)并于7月10日前连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原件交人事处汇总后报省人社厅审核,未经审核的,不得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资格证书审核登记表
人事处
2013年7月5日